委员呼声有回应 稳岗政策得落实
王意
6月9日,《人民政协报》6版民意周刊刊登了笔者撰写的《社会组织应享受中小企业同等优惠政策》一文。文中提到2020年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社会组织在党中央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主动担当作为,彰显社会责任,在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却无法享受中小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建议政府部门在今后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时,明确社会组织可同等享受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房租减免、社保补贴、稳岗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同等政策待遇。
同时,笔者将该建议报送到民革武汉市委会,市委会转报到市政协和民革省委会。
文章刊登后,“人民政协报民意周刊”微信公众号也同时予以刊发,笔者将其转发到江岸区政协委员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
很快,笔者反映的问题得到市、区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当天就找到笔者了解具体情况并做了相关解释工作。
8月12日,笔者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8月9日省人社厅发布《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退役军人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军区动员局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明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大中小微企业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笔者看到这份文件时,十分欣慰自己的参政议政成果能在政府的相关政策中得以体现。在这里,要感谢《人民政协报》为基层政协委员提供建言献策的平台,使得建议能够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落实。下一步,笔者将继续结合自身专长和优势,积极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积极参加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为政府出实招、谋良策。
(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政协委员、民革武汉市江岸区工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