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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村干部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2021-06-28 10:14: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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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政协委员金佳蕊呼吁:

  建立健全村干部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石朕 本报记者 吕东浩

  村干部是农村各项事业的管理者和建设者,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比较,其工资待遇明显偏低。对此,大连市政协委员金佳蕊提交提案,呼吁建立健全村干部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金佳蕊调查发现,大连瓦房店市共有244个行政村,两委成员838人,这些村干部的工资由国家通过转移支付全额承担,平均每人每年2.3万元,月均不足2000元,且为年底一次性拨付。至于村干部的养老保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正职任满9年到60周岁后,由国家每人每月发给120元,其他村委会成员则无此待遇。

  “村委会作为农村一线基层组织,村干部往往需要身兼数职,承担了很多政府职能工作。”金佳蕊认为,工资待遇与所承担的工作量不相匹配,不仅严重挫伤了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稳定。

  如何让村干部经济得“甜头”、工作添“劲头”、事业有“干头”?金佳蕊认为应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在职村干部待遇。实行年度奖励工作机制,奖励标准应不低于5000元,使每人每年工资总额平均达到3.6—4.1万元左右。

  金佳蕊提出,村干部工资可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三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主要根据村人口数量、村域面积等因素来确定;工龄工资按任职年限和规定金额确定;绩效考核工资主要根据村干部全年完成各项工作情况考核确定。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由财政按月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绩效考核工资年终由乡镇政府根据考核情况统一发放。金佳蕊同时建议,适当提高村干部的养老保障待遇,可将其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按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由财政转移支付和村干部个人各承担50%缴纳费用,做到村干部离职后生活有保障。

  “村干部的工资待遇理应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涨船高’。”金佳蕊呼吁建立健全村干部工资稳步增长机制,力争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使村干部的工资总额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相适应,使他们能够真正“沉”下心来,在农村基层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带头人”作用。

[责任编辑:田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