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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治文化刻入群众心里

2021-06-16 11:24:13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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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法治文化刻入群众心里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开展法治文化助推乡村振兴视察记

  本报记者 肖亮升

  “不准打牌赌钱,偷摸扒窃;不准乱倒垃圾,放养家禽家畜,影响环境……”

  近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大同村六角坪组的村规民约宣传栏吸引了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的目光,村民签名并按了数十个鲜红指印的村规民约在阳光下格外醒目。

  委员们纷纷点赞——

  “这些村规民约很具体,一目了然。”

  “很接地气,也符合法律法规。”

  “可操作性也很强……”

  “村规民约就应该这样,不能太抽象,不能离群众生活太远,也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上级政策和法律条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正东认为。这是自治区政协围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委员视察的一幕。

  白色外墙、灰色屋檐、橙色屋顶……六角坪的农房穿上了“新衣”,还打造了艺术竹篱笆墙、彩绘田园风光外墙等小景点,进一步提升乡村风貌。“那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童年”“我在青春里等你”等主题彩绘将村庄装点得别有一番韵味。路边的竹篱笆上挂着孩子们的画作,画着孝顺父母、节约粮食、保护环境等主题。村民的房前屋后种花种菜,一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景象。

  “有矛盾,不简单,切莫动手把脸翻,打人犯法要追究,商量解决免法办……”长洲区长洲镇泗洲村“法治宣传下俚歌演唱专辑”宣传栏前,自治区政协委员视察团成员们纷纷驻足观看。

  村里有一个无人看守菜摊,摆放着豆角、南瓜苗等蔬菜,旁边的纸牌上写着“豆角2元一把”“南瓜苗3元一把”,购买者都会自觉付款,是当地民风淳朴的一个缩影。

  为深化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梧州市费了不少心思。先后出台了13个文件,建立健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建立“一把手挂帅,三级书记抓试点”工作体系和“中心、所、站”三级文化阵地,打造了一批专门关注农村普法的“百案说法村村行”“法治服务动车组”“法治诗词我来吟”等普法品牌。探索富有特色的“骑楼大妈”普法志愿者队伍、公交车“移动电视”普法、“指尖普法”、泗洲村“法治文化+下俚文化”普法模式。打造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初步实现了“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家门口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文明乡风是乡村振兴之‘魂’,淳朴民风是乡村振兴之‘根’。”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缪剑华认为,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传承传统文化、留住乡愁,也要破除天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应深入挖掘、广泛宣传、树立文明乡风的典型,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增强乡村振兴的文化内涵,打造淳朴民风的典范。

  “把法治文化刻在石碑上不难,刻在人心上不易,让一代人记住容易,要代代相传不容易。”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邓路遥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开展文化培育工程,处理好看得见的文化与看不见的文化之间的关系,把法治文化刻入群众心里。

  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原主任王健提出:“要明确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建立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和统一指挥协调机制,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打造良好的乡村法治文化氛围,形成群众的行动自觉。”

  “要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在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榜样传媒集团公司董事长潘艳看来,乡村振兴需要社会企业积极参与,但因为一些村民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契约精神,企业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致使一些企业的投资意向减弱。建议组织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

  “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乡村法治环境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村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黄玉华建议,加强乡村干部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畅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丛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