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胜生:补县域非遗传承保护短板 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新华网武汉3月10日电(刘晓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与魂,也是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我国已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体系,保护制度不断完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教授龚胜生如是说。
龚胜生说,以湖北为例,目前湖北省文旅厅和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的文旅局成立了非遗处(科),长阳县、通山县、阳新县和武汉市的江汉区、黄陂区建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其余非遗保护中心均为群艺馆、文化馆的一个部门,且专职工作人员较少,整体专业素质有待提高,难以满足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许多非遗项目只有社会效益,没有经济效益,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受到严重冲击,传承缺乏现实动力,许多非遗项目后继乏人,濒临消亡。
龚胜生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他建议,一是构建“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镇”五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在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将非遗传承人列为“乡土人才”,做到非遗保护常态化、层次化、系统化;二是设立专项非遗传承经费,下拨专项经费资助县乡两级非遗传承人,提升非遗传承人的传授积极性和成年人的师承积极性;三是摸清县域非遗家底,推进县域非遗数字化工程,借助音频、视频、图片等数字化技术实现非遗保护与传承。
“非遗保护关系到乡土人才队伍的建设、乡村文化的振兴,特别是传统村落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应该作为乡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产业振兴的一个重要抓手。”龚胜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