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吴凡:建议实行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新华网上海3月11日电(严曦梦)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公共环境更影响公众健康。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吴凡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建议尽快出台此前因故搁置的国家《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行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保护公众不受烟草烟雾危害。
烟草烟雾对健康危害巨大是科学界公认的学理,数据显示,导致我国人群的23种主要致癌风险中吸烟位居首位。尽管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生效在我国已有15年,但目前仍未有国家层面的控烟专门法律法规出台。国务院法制办曾于2014年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等规定因故搁置,至今未能出台。
“尽快重启《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制定工作,不仅是履约需要,同时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迫切需要。”吴凡表示,《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大控烟力度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等。截至2021年2月,全国已有20多个城市成功试点控烟,有许多创新做法和经验,部分已显示出良好的实施效果。
推行室内公共场所离不开民众的支持。吴凡认为,当前,民众健康意识不断提升,室内全面禁烟公众支持度高,立法时机成熟。吴凡介绍,2017年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10城市公众对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态度调查报告》显示,超过90%的调查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调查者中95.7%的非吸烟者和80.3%的吸烟者都持支持态度。同时,上海市在2016年修订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时的三家权威调查数据显示,市民支持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比例都在92%以上,立法的民意基础良好。
“立法目的是规范吸烟者社会行为而非限制其自由,对公众健康形成普遍的保护。”吴凡表示,多个城市的经验表明,虽然不同公众群体对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态度不尽相同,但立法的过程本身就是逐步形成社会共识的重要过程,面对分歧,尤其要对“公共场所禁烟损害了吸烟者的自由”“设置吸烟室”等焦点问题不回避,用开门立法、创新立法的积极态度对待分歧,努力达成社会共识。
为此,吴凡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尽快重启《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制定工作,调研地方立法成功经验,用好专业机构的力量,开门立法凝聚共识,科学立法回应焦点,并严格按照《公约》要求,明确禁止在一切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烟,保护公众不收烟草烟雾危害,促进人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