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职活动参与率达99.3%
河北省政协加强委员履职管理见成效
委员履职活动参与率达99.3%
本报讯(记者 高新国)“2020年以来,委员履职活动参加率达到99.3%。”2月3日,河北省政协主席会议对省政协常委、委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议。数据表明,不断健全的制度机制,使党员常委有效发挥出“关键少数”作用,引领委员队伍履职积极性增强、履职质量提高。
省政协常委、委员履职情况报告,从参加政协会议、提交提案,参加调研、视察、考察活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大会发言、参加学习培训等方面,对常委、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省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增强。仅提案方面,464名委员提交提案670件,其中401名委员为第一提案人,占委员总数的53%。数据对比,省政协常委表现出更高的履职积极性,参加调研、视察、考察的常委比例较委员高出19.4%,提交大会发言的常委比例较委员高出20.3%,参加其他会议和活动的常委比例较委员高出2.7%。
报告认为,省政协不断加强委员履职档案建设、健全委员履职评价及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履职平台、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反馈等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委员队伍履职积极性增强、履职质量提升。研究制定的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方案、党员委员活动小组工作办法、党建工作联系办法等制度,实现政协党的建设“两个全覆盖”,使党员委员发挥出重要带动作用。而省政协党组成员对党员常委履职点评制度、在党员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党员常委和常委履职情况制度,使党员常委更好发挥出模范带头和“关键少数”作用。
1月1日,《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正式实施,要求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分析,向委员个人和有关部门通报,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同时,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委员履职评价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委员以适当形式予以鼓励。此外,强化委员履职纪律约束,对劝辞资格、进行约谈、书面提醒、继续提名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热情,提高履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