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摘发)
为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现就新时代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专门协商机构,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汇聚起共襄伟业的强大力量。当前,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前所未有。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是政协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新时代做好凝聚共识工作,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先进性,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面向委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委员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面向社会传播共识,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面向海内外讲好中国故事,广泛汇聚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
(二)目标任务。政协组织要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通过人民政协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努力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三)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促进大团结大联合;坚持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凝聚人心;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坚持把凝聚共识融入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坚持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政协委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推动凝聚共识工作的理念思路、方法手段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实践发展需要。
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是新时代做好凝聚共识工作的前提。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和步调。
(四)强化政协党组的政治领导。政协党组肩负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确保政协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紧紧抓住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这个中心环节谋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把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政协决定、决议和委员共识,确保广大政协委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强化党对人民政协的思想领导,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小组。各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交流,深化认识,促进委员在思想上不断进步。
(六)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坚持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形成主席会议和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委员教育培训等相配套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培训,努力实现届内培训全覆盖。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学习。
三、做好政协委员凝聚共识工作
做好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首先要更好凝聚政协委员的共识,把凝聚共识贯穿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各项职能之中。
(七)将凝聚共识融入各项履职活动。要在各种协商会议中凝聚共识,要在视察考察调研中凝聚共识,落实好全国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委员制度,要在提案办理中凝聚共识,要在反映社情民意中凝聚共识。
(八)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与党外委员谈心谈话,是实现党对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领导的重要方式。全国政协党组成员要加强与所联系界别和专门委员会的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工作。谈心谈话要寓思想政治引领于团结民主之中,重在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加强引导。要坚持相互尊重、开诚布公,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促进党内党外人士合作共事。
(九)建立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委员学习座谈和党外委员专题视察制度。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委员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开展专题视察,组织委员深入一线,加深对国情社情的了解、认识,加深对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的理解、认同。
(十)建立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制度。紧扣年度协商议题,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通报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情况。
(十一)完善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界别在凝聚共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界别活动和协商议政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鼓励以界别为依托,开展协商主题具有界别特色的协商议政活动。探索邀请界别小组召集人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分党组会议。鼓励界别小组召集人和界别联系人同界别委员开展座谈交流。
四、面向社会做好传播共识工作
面向社会传播共识是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切实加强。要发挥政协委员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政协协商履职,反映界别群众诉求,在群众中传播共识。
(十二)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政协委员要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界别群众思想状况,反映群众意见呼声,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团结界别群众跟党走。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凝聚共识工作融入联系服务委员和界别群众之中。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开展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下基层等特色活动。支持地方政协根据自身实际探索开展委员联系基层群众工作。
(十三)完善委员讲堂工作机制。
(十四)拓展传播共识渠道。鼓励、支持委员在履职工作中和关键时刻亮明身份,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影响力,面向社会及时宣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协调主流媒体通过开设专栏、进行专访等方式传播委员声音。整合政协有关网站、新媒体、委员移动履职平台等资源,形成传播共识的工作合力。深化政协传播共识工作理论研究,探索具有政协特色的传播载体。
五、广泛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
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独特优势,以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
(十五)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学习考察、界别协商等工作。
(十六)建立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
(十七)加强同港澳同胞的团结联谊。
(十八)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交流交往。
(十九)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
(二十)健全政协对外交流机制。充分发挥高层交往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对外交往,服务国家外交大局。设立全国政协有关对外友好小组,做好互访交流、会议研讨、课题调研、对外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交流平台作用,拓展与国际相关机构交流合作;引导委员积极在国际社会发声,大力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专门委员会视情就相关问题发表声明。
六、工作保障
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需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切实加强工作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一)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协党组要在凝聚共识工作中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凝聚共识工作纳入政协党的建设,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建立凝聚共识工作评价机制,将其纳入政协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同建言资政工作一并点评考核。
(二十二)营造凝聚共识良好氛围。凝聚共识不是无区别的强求一律,而是有方向的启发引领;不是单向度的灌输说教,而是互动式的协商讨论;不是表面的附和敷衍,而是内心的深刻认同;不是快餐式的立竿见影,而是长期性的润物无声。要通过加强学习明共识、协商交流聚共识、团结-批评-团结增共识,营造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凝聚共识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
(二十三)发挥中共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中共党员委员要在深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立场、遵守纪律规矩、推动政策落实上带好头、做表率。要主动同党外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交深交朋友,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宣传政策、增信释疑。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敢于发声,加强引导。
(二十四)加强能力建设。政协组织和政协中党的组织,要牢牢把握人民政协在新时代的新方位新使命,不断提升凝聚共识的能力和水平,善于用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善于用党的方针政策统一步调和行动,善于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正能量,善于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善于调动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政协委员要进一步深化对凝聚共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凝聚共识工作的自觉,提高形成共识、增进共识和传播共识的能力,不断推动凝聚共识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五)加强对凝聚共识工作的指导。全国政协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地方政协开展凝聚共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共性问题。鼓励各级政协组织就凝聚共识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协同调研,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