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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法委网络视频调研会议:脱贫一个不能少

2020-06-12 10:01:54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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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2016年丈夫因交通意外而离开了我们,当时最大的孩子不满5岁,一对双胞胎兄妹才两岁,丈夫的务工收入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我感觉天都要塌了!”6月9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行网络视频调研会议,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河西镇贡拜村村民郭海燕出现在北京主会场的大屏幕上,动情地讲述自己不幸的遭遇。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建立特殊贫困群体稳定脱贫综合保障体系”,主会场的委员们通过视频连线,先后与辽宁省、青海省有关负责同志、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进行互动交流。郭海燕的故事唤起了在座每一个人深深的同情。

    令人欣慰的是,就在郭海燕最无助的时候,她得到了政府扶持基金的帮助,并在县兽医站技术人员的培训下开始养猪,通过几年努力,郭海燕的养猪收入每年已有4万多元。

    脱贫攻坚到了啃硬骨头的“收官”冲刺阶段,而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及缺乏劳动技能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特殊贫困群体是坚中之坚、难中之难,新冠肺炎疫情当前,这一群体尤其需要关爱。为此,全国政协社法委聚焦这一课题,大家期望通过建立综合保障体系为特殊贫困群体兜底,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现在,辽宁、青海两省都在积极探索各种政策保障模式,且成效显著。会上,辽宁省凌源市万元店镇铁匠炉村的孟亚娟也讲述了她的故事:她和丈夫双双在车祸中受伤,都不能干重活,2015年底孟亚娟家成为贫困户,得到了低保金和残疾补贴,政府还给他们修了房子,2019年村里又安排孟亚娟当上了保洁员,每年工资有5000多元。“今年全国人民都要奔小康,我们也不能掉队。”孟亚娟说,她对此满怀感激。

    特殊贫困群体不能掉队,需要有特殊的政策扶持。辽宁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84.3万人,其中因病致贫人口占62.5%。辽宁省医保局负责人介绍说,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除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当地还为其购买了商业健康补充保险。

    “你们的商业健康补充保险是怎么运作的?”孙洁委员问。

    辽宁省铁岭市扶贫办负责人介绍了铁岭的经验:“辽宁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占62.5%,我们铁岭有76%左右,更高。2018年铁岭和保险公司合作,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各承担50%保费,为贫困户购买‘健康保’。有了‘健康保’,除手术报销费用之外,贫困户自费部分还能报销85%到90%。今年我们开始推广‘防贫保’,贫困户因意外灾害等原因致贫也能得到一定补偿。”

    除了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残疾人和老年人中的贫困人口也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费薇委员说,据她了解,截至2019年底,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有48万,其中近一半是重度残疾,“但青海未脱贫残疾人只有15人,这是非常可喜的数据。”对此,青海相关部门介绍说,他们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按残疾等级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还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提供康复服务、配备康复辅助器具。

    “你们对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比较到位,有没有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托养服务?”姜建初常委问。青海省民政厅负责人回应称,当地有在敬老院及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失能和半失能的残疾老人,也有家庭居家照护的老人,家里人可以领到照护费。此外,青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代养服务,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为70岁以上的困难及“三无”老人提供基本居家养老服务。

    政策保障很重要,但扶贫也不能“剃头挑子一头热”。社法委副主任强卫认为,应充分调动特殊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甄贞常委认为,要建立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社法委驻会副主任吕忠梅建议为建立综合保障体系确定牵头部门,加强各部门协同,综合调配各方扶贫资源,增强特殊困难群体的获得感。房建国常委建议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责任编辑: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