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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良:护港兴邦旗帜鲜明捍卫“一国两制”

2020-06-02 11:25: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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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议,受到海内外广泛的关注。近年来,香港极少数人士内外勾结,大肆破坏香港法治,甚至不断进行暴力恐怖活动,令香港政治、经济、社会局势每况愈下,不仅影响了香港的繁荣稳定,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也造成极大的危害,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必须采取果断行动和彻底措施,尽快弥补香港基本法23条迟迟不能立法的国家安全漏洞,以防香港走向无底的深渊,继而影响民族振兴的伟大事业。

    事实上,去年中共十九大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作出决议,“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维护国家安全,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素,是特区的宪制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香港2003年曾经就此展开讨论,准备就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惜功败垂成;2015年香港政制改革,也因为反对势力兴风作浪而无疾而终,两次错失了机会,并从此走向了反中乱港的不归路,从非法“占中”“旺角暴动”、到去年的“黑暴”,严重破坏和危害了香港的经济、民生、社会、法治,对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并且不断触碰中央的底线。全国人大决定立法,实属迫不得已,也势在必行。

    由全国人大来为香港国家安全进行立法,与香港就基本法23条再行立法并不冲突。特区基本法衍生于国家宪法,某种意义上,23条立法也是一种授权,完全符合法治原则。香港法律学家陈弘毅日前指出,“在特区成立二十三年后仍未履行此基本宪制责任的情况下,由中央行使其权力去处理一些已在特别行政区存在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在情理上完全是可以成立的:因为国家安全立法保障的主要是中央或国家的利益,而不是特别行政区自身的利益”。因此,全国人大就健全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立法,不仅不会影响特区的高度自治,因为国家安全法律只针对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与基本法23条“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并无二致,也不会影响到香港市民的个人自由和权利。相反,更加体现了中央对落实“一国两制”的初心、决心和信心,体现了中央对保护700万香港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关心和重视。全国人大通过此一决议时,人大代表超长的掌声,真实反映出全国人民的集体意志。

    回看澳门,政府和社会各界为促进澳门发展稳定做了大量工作,“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们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会和谐局面,巩固社会的政治基础。澳门一直与祖国同命运、共呼吸,有深厚的爱国主义传统,澳门居民一向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对“一国两制”的理解也比较充分、完整,并且在2009年就基本法23条进行了立法,其后又成立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从认识和制度上做好了充分准备。立法十多年来,至今没有援引国安法用于任何案件,防范作用显而易见。今后,一方面,我们要更好地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传统,不断增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民族观念和国家观念,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动。

    “一国两制”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港澳的稳定发展,也饱含着中华民族千百年的情感;“一国两制”的实践,更不应低估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提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香港不安宁,必然影响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作为港澳居民,应该深明其中的涵意,旗帜鲜明地捍卫“一国两制”,把握正确方向,诚心诚意地践行“一国两制”,为特区添彩、为国家争光。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