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有毅: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关于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社会已持续呼吁多年,但真正能够向公众开放的学校并不多。我认为主要症结在以下三点:
一是校园安全如何保障?安全问题始终是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首要顾虑。有些城区学校的场馆没有单独的社会通道,运动区和教学区混杂在一起,人员管理难度大。进出校园的锻炼者存在吸烟、乱扔垃圾、损害公物等不文明行为,给学校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二是发生事故由谁负责?体育场馆使用频率增加,安全能否保证?锻炼者身体素质各有差异,一旦出现意外损伤、溺亡事件等事故责任如何认定?锻炼者之间的摩擦甚至斗殴如何处理?作为产权人的学校承担风险责任过重,严重影响了开放场馆的积极性。
三是场馆费用由谁承担?体育场馆开放产生的人力和维护成本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我所在的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目前已开放10张乒乓球台、10块羽毛球场地、2块篮球场,器材场地损耗及管理人员补贴每月2万多元,全年近30万元补贴完全由学校承担。而现有的配套政策还不完备,能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的工商税收政策等都有待明确。
为此建议:
一、政府统筹,分类开放。由区(县)级政府牵头,统筹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社区委员会形成联动机制,各负其责。对辖区内校园体育场馆摸清家底,分类研究,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对校园体育场馆设施进行社会通道改造,利用节假日(有条件的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对于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场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本校师生开放。
二、多方筹措,服务公众。制定公益性收费标准,免税并专项用于场馆维护、日常管理以及购买运动意外伤害保险,解除学校后顾之忧。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设立专项资金,奖励(或补贴)开放体育场馆先进学校。
三、联合管理,安全第一。教育和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安全管理标准,定期评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可采用健身俱乐部等专业化运营方式,实行封闭式管理,并运用科技手段对锻炼者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密切联系公安、卫生等部门,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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