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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青:谨防以“利用”之名行“食用”之实

2020-03-20 11:29: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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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江迪)“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高度来推进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才能实现‘修法’的最终成效。”全国政协委员宋青近日提交提案表示。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工作。作为有法律和生态学双重专业背景的全国政协委员,宋青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此前已经历过三次修正一次修订,但之前‘修法’因保留大量野生动物‘利用’的相关内容,而广受诟病。在‘利用’的名下,野生动物堂而皇之出现在市场和餐桌。买卖和杀戮,导致野生动物数量锐减,栖息地惨遭破坏,生物多样性严重受损,生态系统平衡被打破。”

    “一部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必须摒弃对自然的野蛮和粗暴,对‘野生动物利用’相关内容作出根本性改变,充分彰显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理念。体现‘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宋青说。

    宋青建议,根据野生动物的珍稀程度、买卖食用的危害,建立分级清单,通过刑法、行政法、动物防疫法来完善实施细则。帮助公众认识和正确掌握野生动物保护的科学对标准则,明确知晓哪些是绝对禁止、哪些是经许可可养殖、哪些是防疫建议远离的,加深对野生动物保护科学规律的认识,树立基本的底线意识。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我国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名录所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较狭窄,对诸如蝙蝠、果子狸等不在重点类目的动物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存在“法外”失管地带。对此,宋青建议,此次“修法”要对此进行重点优化完善。

    此外,宋青还呼吁开展多维度的专项宣传教育,从多学科角度划清野生与养殖的界限,摒弃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这些工作需要专业人才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来实现。”宋青说,应侧重培养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安全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研究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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